東霖你好:
你現在的心情應該是很心疼又擔心女友的情緒,所以想要為她解決問題,分擔痛苦吧!女朋友因國中的遭遇,變成她揮灑不去的夢魘,這個陰影如影隨形已經嚴重的影響到她的生活,甚至出現自殘的行為及自殺的念頭!這樣的問題是需要專業諮商師協助處理的,而且也要當事者願意去面對處理,才有可能治癒她情緒上的困擾。至於你可以去暸解性侵害後所產生的「PTSD創傷後壓力症候群」會出現的症狀、及如何陪伴患者,這就是你可以做的事情:
1.被PTSD困擾的人,自我保護系統似乎進入了永久的警戒狀態,彷彿危險隨時可能降臨,始終身處強烈的恐懼和憤怒之中,情緒和生理調節能力陷入失常。
2.出現自殘、自殺的念頭及行動:自殘甚至自殺所產生的肉體痛苦,可以讓他們暫時遺忘心理上的痛苦。有倖存者說,自殘行為可以讓她感受到心靈的平靜和解脫。
3.自我厭惡:精神折磨讓個案感覺太痛苦了,她不認為自己值得被愛。她認為別人的愛只是同情,而她已是個殘花敗柳,內在已經腐敗,覺得自己很髒,不再純潔,別人無法再接受自己,自己也沒資格去愛別人。自我厭惡是PTSD另一個典型症狀。
4.出現嚴重自責:受害者事後往往會斥責自己,為什麼要把自己置於危險境地,為什麼沒能反抗成功,罵自己“愚蠢”和“幼稚”。一個女孩在約會中被男友性侵後,男友對她說:“你願意見我,是因為你內心希望和我發生關係,我只是配合你。”施暴者會巧妙利用受害者的自責和罪惡感以把性侵合理化,好逍遙法外,同時還會故意加重受害者的自責心理,讓受害者陷入自我悔恨的深淵。
5.二次傷害:被性侵的事情以譬喻的方式告訴父母、家人、朋友⋯等,得到的回應往往是,「這麼小年紀就這麼騷」、「你好噁心!你離我遠一點」、「你是不是做了什麼不三不四的事」⋯所以會覺得都是自己不對,自己髒。而更加厭惡自己!
6.創傷的發生,會讓受害者感受到喪失了對自我的控制權。所以在恢復階段,受害者需要找回對生活的控制感。這意味著,其他人無論如何關心受害者,都不可以代替受害者做決定。譬如要不要報警,以何種方式治療,所有這些事,其他人都只能給出訊息和建議,把決策權交給受害者。所有以“為受害者好”的名義,命令受害者行為都是在加重受害者的創傷。
你可以做的事:首先是相信她,給她絕對的關懷與支持,讓她知道你願意傾聽她訴說,讓她瞭解這是一件意外的不幸事件,她不需要負任何的責任,你願意幫助她度過這段難堪的時光。不要做任何「如果妳怎麼做就不會被強暴」之類的意見明示或暗示。清楚讓她知道她沒有錯。接受她可能變得不一樣了。準備長期支持她,只要她需要,你就願意在那裡陪伴她。並鼓勵她去尋求專業諮商師的輔導。只要她願意面對這件不幸,她就有機會恢復以前健康快樂的生活。
若你的心情依然感到難過、不安或女友心情依然痛苦,也歡迎你或鼓勵女友可直接來電生命線1995,線上的輔導員能陪伴你一起面對問題。也可以來函桃園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網站:http://dph.tycg.gov.tw/mental/說說心中的困擾喔!」祝福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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